如果您想以非移民身份在美国临时工作,根据美国移民法,您需要根据您将从事的工作类型获得特定签证。大多数临时工类别要求您的潜在雇主或代理人提交申请,该申请必须得到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USCIS) 的批准,然后才能申请工作签证。
所有 H、L、O、P 和 Q 签证的申请人都必须获得 USCIS 代表他们的申请批准。申请必须获得批准,然后才能在大使馆或领事馆申请工作签证。当您的申请获得批准后,您的雇主或代理人将收到一份行动通知,即 I-797 表格,作为您申请的批准通知。在您面谈期间,领事官员将通过国务院的申请信息管理服务 (PIMS) 验证您的申请批准。
您必须携带您的 I-129 申请收据号码和 I-797 表格副本前往大使馆或领事馆面谈,以验证您的申请是否获得批准。请注意,如果根据美国移民法发现您没有资格获得签证,申请获得批准并不能保证获得签证。
签证描述和资格
H-1B (专业职业)
如果您来美国从事预先安排的专业工作,则需要 H-1B 签证。要获得资格,您必须持有您求职的特定专业的学士或更高学位(或同等学位)。USCIS 将确定您的工作是否构成专业职业以及您是否有资格提供服务。您的雇主必须向劳工部提交一份劳动条件申请,了解其与您的雇佣合同的条款和条件。
H-1B1 基于条约的临时工作签证
与智利和新加坡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允许符合条件的智利和新加坡公民在某些情况下在美国临时工作。只有智利和新加坡公民有资格作为主申请人,尽管他们的配偶和子女可能是其他国家的国民。
H-1B1 签证的申请人应该已经在美国所选工作领域的雇主那里获得了工作机会,但雇主不必提交 I-129 表格,非移民工人申请,申请人在提交签证申请之前不需要获得批准通知、I-797 表格。但是,请愿人确实需要在申请签证之前向劳工部提交外国劳工证申请。
H-2A (季节性农业工人)
H-2A 签证允许美国雇主将外国公民带到美国,以填补美国工人无法填补的临时农业工作。如果您寻求在美国临时从事农业劳动或临时或季节性的服务,H-2A 非移民类别适用于您。美国雇主(或被指定为联合雇主的美国农业生产者协会)必须代表您提交 I-129 表格,非移民工人申请。
H-2B 签证(技术和非技术工人)
如果您来美国从事临时或季节性的工作并且美国工人短缺,则需要此签证。您的雇主需要获得劳工部的认证,确认没有合格的美国工人有资格从事您的申请所依据的工作类型。
H-3 (实习生)
如果您来美国接受雇主提供的除研究生教育或培训以外的任何领域的培训,则需要 H-3 签证,期限最长为两年。您可以获得培训报酬,并且“动手”工作已获得授权。培训不能用于提供生产性就业,也不能在您的祖国提供。
H-4 (家属)
如果您是有效 H 签证的主要持有人,您的配偶,包括同性配偶PDF 图标和/或未婚子女(21 岁以下)可能会获得 H-4 签证,陪同您前往美国。但是,您的配偶/子女在美国期间不允许工作。
L-1 (公司内部调动人员)
如果您是国际公司的员工,而该公司暂时将您转移到美国同一家公司的母公司、附属公司或子公司,则需要 L-1 签证。国际公司可以是美国或外国组织。要获得 L-1 签证的资格,您必须处于管理或执行级别,或具有专业知识,并且注定要在美国公司内担任这两个级别中的任何一个职位,但不一定担任与以前相同的职位。此外,您必须在申请进入美国之前的三年内在美国境外的国际公司连续工作一年。只有在您的美国公司或附属公司收到 USCIS 批准的申请后,您才能申请 L-1 签证,无论是“一揽子”还是个人申请。
L-2 (家属)
如果您是有效 L 签证的主要持有人,您的配偶,包括同性配偶PDF 图标和/或未婚子女(21 岁以下)可以获得这种衍生签证。由于最近的法律变化,您的配偶可以寻求就业许可。您的配偶必须以他/她自己的 L-2 签证进入美国,然后提交完整的I-765 表格(可从 USCIS 获得)以及申请费。您的孩子无权在美国工作。
O
O 类签证发给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和体育方面具有杰出才能,或在电影和电视制作方面取得杰出成就的人,以及他们的必要支持人员。
P(艺术家、艺人)
P 类签证发给来美国表演的某些运动员、演艺人员、艺术家和必要的支持人员。
Q
如果您前往美国参加国际文化交流计划,以提供实践培训、就业和分享本国的历史、文化和传统为目的,则需要 Q 签证。您必须让项目赞助商代表您提交申请,并且申请必须得到 USCIS 的批准。
何时申请
大使馆或领事馆可以在 I-797 上注明的就业身份开始前 90 天处理您的 H、L、O、P 或 Q 签证申请。但是,在制定旅行计划时,请注意,由于联邦法规,您只能在 I-797 上注明的批准身份期限开始前 10 天使用签证申请进入美国。
提交的材料
如果您申请 H、L、O、P 或 Q 签证,您必须支付申请费并提交以下内容:
非移民签证电子申请 (DS-160) 表格。
前往美国旅行的有效护照,其有效期至少比您在美国的预期逗留期限晚六个月(除非特定国家/地区的协议提供豁免)。如果您的护照中包含多人,则每个需要签证的人都必须提交一份申请。
一张 2 x 2 英寸(51 x 51 毫米)的照片,拍摄于最近六个月内。
如果签发了签证,可能会有额外的签证签发互惠费,具体取决于您的国籍。
如果您是一揽子申请的 L-1 申请人,您必须支付欺诈预防和侦查费。
面谈不需要 I-797 的纸质副本。
除了这些项目之外,您还必须出示面谈预约信,确认您通过以下方式预约了面谈这项服务.您也可以携带您认为支持向领事官员提供的信息的任何证明文件。
证明文件
除了这些项目之外,您还必须出示面谈预约信,确认您通过此服务预约了面谈。您也可以携带您认为支持向领事官员提供的信息的任何证明文件。
注意: 请勿出示虚假文件。欺诈或虚假陈述可能导致永久失去签证资格。如果担心保密性,您应该将文件装在密封的信封中带到美国大使馆或总领事馆。美国大使馆或总领事馆不会向任何人提供您的信息,并将尊重您信息的机密性。
领事官员会单独查看每份申请,并在裁决过程中考虑专业、社会、文化和其他因素。领事官员可能会查看您的具体意图、家庭状况以及您在居住国的长期计划和前景。每个案件都经过单独审查,并根据法律给予所有考虑。
如果您是第一次申请签证,您可以携带以下文件参加面谈以节省时间:
证明您的工作资格的证据,包括任何大学文凭。
来自当前和前任雇主的信件原件,详细说明您的职位和您参与的项目以及您与雇主合作的时间。
如果您目前正在工作并持有 H-1B 身份,请提交您当前日历年的工资单和您在美国工作的所有年份的联邦纳税申报表(IRS 表格 1040 和 W-2)。您应该携带:
您当前或最近工作地点的工资单。
您现在和以前工作地点的人事经理的姓名和当前电话号码。
您的简历或履历。
家属
您的家属应携带任何非移民签证所需的所有文件,以及:
结婚证原件(适用于您的配偶)和/或出生证明原件(适用于 21 岁以下的未婚子女)(如适用)。
您配偶的雇主出具的确认他或她继续就业的信函。
如果您的配偶目前持 H1-B 签证在美国工作,他/她当前日历年的工资单和他/她以 H-1B 签证在美国工作的所有年份的联邦纳税申报表(IRS 表格 1040 和 W-2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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